根據荷蘭法律在沒有辦理婚前協議的情況下:
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,您和伴侶自動以「有限的共同財產」方式結婚。您婚前的資產和債務仍然屬於您個人。如果您是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結的婚,那麼所有的資產和債務都是您和您伴侶共同的;註冊伴侶的條例如同。您和伴侶想做出其他安排可到公證處諮詢辦理。
您的婚姻情況是:2018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結和的婚姻
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的婚姻都自動以有限的共同財產的方式結合。
-婚前屬於您的資產或債務仍然屬於您個人。如: 您自己婚前購買的房產或汽車。
-婚前屬於您共同擁有的所有資產或債務仍屬於共同資產或債務。
-婚姻期間所有資產和債務屬於共同資產或債務。
-您個人繼承的遺產或接受的贈與,即使您是在婚姻期間繼承到遺產或接受到的贈與,
是您個人的遺產或贈與(不是共同的)。
-註冊伴侶的條例如同。
您的婚姻情況是: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結和的婚姻
-您和伴侶的婚姻是自動以完全共同財產的方式結合。
-婚前和婚姻期間的所有財產和債務均歸共同財產和債務。
如:您婚前自己購買的房子歸為共同財產。
-註冊伴侶的條例如同。
在此有一些例外的條件。如:遺囑規定遺產只屬於您個人繼承時,此遺產屬于您個人的遺產。您和伴侶分別儲存各自的退休金。
婚前協議
如果您和伴侶希望自己決定分配資產和負債時,可以到公證處制定婚前協議或同居協議。您可在結婚前或婚禮期間完成達成協議。
離婚
離婚時必須依照結婚/同居/婚前協議條件來分配資產和負債。
荷蘭法律適用;部落格文章僅供參考,不負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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